跨省异地就医如何结算?看完这篇文你就懂了
跨省住院医疗结算费用
一直以来是我们的关注重点
今年2月
咱们广东正式上线
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广州市作为试点市
连同五家医院一同上线
一同来看看
广东目前跨省异地结算进程吧!
按照国家跨省就医联网结算工作部署,广东省在今年2月正式上线国家跨省就医结算平台,并以广州市为试点,在五家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中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与国家平台联网结算。
运行两个月来,我省共有12位参保人实现了跨省就医联网结算,其中有10位参保人分别来自海南、湖南、山西、河南、江苏等省份,2位为广州参保人赴海南、广西就医。广东与四川、安徽、山东、浙江、云南、吉林、新疆、广西等省份已具备了与国家联网结算的条件。
省人社厅已对全省人社系统作出工作部署,要求年底前各地级市通过省异地就医平台与国家平台实现对接,各统筹区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医院上线结算。目前各地市人社部门正积极开展系统接口改造,全力加快推动我省跨省就医联网结算上线工作进展。
跨省就医联网结算的条件
按照国家规定,跨省就医联网结算第一步先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在这项工作稳步推开的基础上,再逐步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跨省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对跨省就医的门诊费用,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政策,暂未纳入跨省就医联网结算。
参保人跨省就医联网结算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必须在参保地领取符合国家标准的社会保障卡。二是要在参保地完成异地就医报备手续。如果参保地没有开通与国家联网结算,这部分人暂时还不能够在广东实现跨省就医联网结算。
具体人员分类如下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目前情况:当前上线医院已开通服务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目前情况:我省已上线医院可提供结算服务,但需参保地开通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目前情况:我省已上线医院可提供结算服务,但需参保地开通
(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目前情况:暂未开通
参保人登记备案手续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数据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未完成备案登记或参保地经办机构未上传人员信息的人员,无法联网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流程
注意
1.办理备案登记时需要进行社保卡(医保卡)读卡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社保卡作为参保人员全国医保联网跨省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参保人员在办理全国医保联网跨省就医即时结算,参保人需带卡办理。参保人所持社保卡必须符合国家规范、人员信息必须准确。
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应当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
3.异地转诊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应当按参保地规定在跨省跨省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确定转诊的定点医疗机构。
就医登记及结算流程
完成参保地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在已选定医疗机构就医时,应持社会保障卡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
参保人员出院结算时,参保地按照当地政策规定计算参保人员个人以及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流程
跨省就医待遇标准
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广州市做法
广州市符合异地就医条件的参保人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符合国家规范的社保卡到国内其他已与国家平台对接的省份就医,所发生医疗费用可以实现联网结算。
备注
1.参保地:指参保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省(市)。例如对于广州参保人而言,参保地为广州;对于海南参保人而言参保地为海南。
2.就医地:指参保人开展异地就医的目的地。例如广州参保人到海南异地就医,海南则为其就医地;海南参保人到广州异地就医,广州则为其就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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